释义 |
律师分析: 补偿劳动力价值是指劳动者的补偿性报酬收入部分,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就是要使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能不断回归到不断增长的劳动力价值水平之上。工人出卖劳动力,资本家付与报酬,这个报酬就是对工人出卖的劳动力的补偿,我们现在叫做工资。剩余价值就是超出发给工人工资的那一部分由工人所创造的生产价值。比如,工人劳动创造了十元钱,工人工资只有两元钱,生产成本(原料、管理费、税金、机器折旧等)是五元钱,还有三元就是剩余价值。所以这里的补偿就是抵消(工人身体时间的损失、消耗)的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