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在量刑时,一般自首的认定条件包括:1、自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接受审查和判决。但犯罪分子投案后必须等待、接受司法机关的侦察、起诉和审判,以表明自己有悔改的诚意。犯罪人以信件、电话或者其他形式投案交代犯罪的,不视为自首。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需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法律分析 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称为自首。 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有以下几点: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 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一、一般自首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般自首的认定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未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虽已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发现,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发现,但犯罪分子在被司法机关传唤、讯问、采取强制措施前未主动投案; 2、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当如实说明自己的罪行。避重就轻,或者故意制造假象掩护犯罪同伙或者犯罪组织,或者以其他方式掩盖犯罪的,不能自首; 3、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判决。犯罪人投案交代犯罪后,必须等待、接受司法机关的侦察、起诉和审判,以表明自己有悔改的诚意,不得逃离他人或者隐瞒。犯罪人以信件、电话或者其他形式投案交代犯罪的,不视为自首。 结语 自首是犯罪分子的重要悔改表现,也是刑罚从轻、减轻的重要情节。在自首量刑时,应主要根据犯罪事实,同时考虑自首的时间、原因及动机、交待罪行的情况和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等因素。对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被认定为自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需要严把握度,确保不枉不纵,维护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