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房屋交付要注意什么问题?
释义
    1、临近交房日期前,购房人可提醒出售人做好交房准备
    购房人在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大部分义务后,在临近交房日期前,可以提醒出售人做好交房准备,如真的遇到出售人提出推迟交房或拒绝交房时,应主动了解具体原因、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短信、微信、通话录音),并积极与出售人、经纪机构进行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如协商不行,也可以考虑诉讼解决。
    2、出售人应移走自有物品,腾空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除合同约定的作价物品外,对于房屋内的自有物品,出售人应当在交房之前移走、并腾空房屋,以便购房人验收房屋。但腾房时,出售人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尽量保持房屋处于正常状态。
    3、仔细做好物业交割、验收房屋、交接钥匙
    交付房屋时,出售人与购房人应认真做好物业交割,结清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做好相关更名手续(如有线电视、物业服务合同等),仔细查验房屋及设施的状况,并交接门卡、钥匙,避免双方因小事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必要时,可以让经纪人陪同办理相关事宜。
    一、商品房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注意事项有: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管线分布竣工图有时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购房者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该楼盘都不能入住。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4、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验房的标准依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建筑方面的法律及规范,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就极为关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0: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