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是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 |
释义 | 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是: 1、房屋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2、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等情形。 一、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能退租吗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有权退房屋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二、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么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没到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1、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2、出现法定解除情形。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且逾期不支付。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5、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租客破坏房屋违法吗 视情况而定: 1、租客故意破坏房屋违法,如情节严重,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违法。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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