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措施 |
释义 | 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1)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业主及监理单位。 4、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贯穿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乃至施工结束验收中,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常见的工作流程,都应该引起工程参与人员的重视,严格遵守施工条例,一个步骤都不能省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 一、监理如何应对工程质量事故 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应该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发生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相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要求事故发生单位按类别和等级向主管部门报告,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3、监理机构在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后积极协助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如果没有直接责任可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地提供相应证据。 4、监理机构接到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调查组的技术处理意见编制详细的施工措施方案并报设计单位审核。 5、监理机构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质量进行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合格后的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 6、要求事故单位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资料归档。 7、总监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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