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合同到期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 一、孕妇调岗降薪违法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即使用人单位为了照顾女职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女职工到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其工资待遇也不应该被降低。另外,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的这一特别规定,保护期限从女职工怀孕开始,要一直持续到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在这期间,如果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女职工工资,都涉嫌违法。 二、员工患病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职工患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应续延到医疗期满。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吗 这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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