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 建设工程工期的基本知识 (一)工期的定义 工期指建设一个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时所经历的时间。根据住建部2017年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1.4.3条给工期下的定义是: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建设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独立的单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所耗用的时间总量。它从开工建设时算起,到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时停止,但不包括由于决策失误而停(缓)建所延误的时间。施工工期一般是指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从开工到完工所经历的时间。施工工期是建设工期中的一部分。 (二)工期的计算 计算工期有两种方法:日历工期和实际工期。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三)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1)从一般角度讲:开工日期就是指开始施工的日期。竣工日期就是指工程完成施工并且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或者竣工验收通过的情况下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从约定的角度进行定义,就有约定开工日期、约定竣工日期。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就是约定的开工日期。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完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