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所需达到的证明程度,一旦证据达到标准,法官应认定该事实为真实,作为裁判依据;反之,应认为待证事实未被证明或真伪不明。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是指法官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证明标准确定以后,一旦证据的证明力已达到这一标准,待证事实就算已得到证明,法官就应当认定该事实,以该事实的存在作为裁判的依据。反之,法官就应当认为待证事实未被证明为真或者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证据的适用范围及审查标准 民事诉讼证据的适用范围及审查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的标准和范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范围包括民事案件中的所有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而审查标准则涉及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和重要性等方面。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效果,进行审查和权衡,最终确定证据是否可以作为事实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证据的适用范围和审查标准,合理搜集、保全和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法官在案件中认定事实所需达到的证明程度。一旦证据达到标准,法官应认定其事实存在并作为裁判依据。反之,待证事实应视为未被证明。民事诉讼的证据适用范围和审查标准涉及各类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和重要性等方面。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并合理搜集、保全和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是我国对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