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存在过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按照夫妻双方的意愿协商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的原则判决分割。无过错方是原告的,在离婚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是被告的,可以在离婚后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