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由当事人向发证机构提出出口许可证申请; 2、提交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出口批准文件、出口合同等材料; 3、经发证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的办理材料: 1、提供有相应权力的主管机关批准该进料加工项目的批件。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经贸管理机关同意,省经贸委计货处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出口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审批表》; 2、海关签注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或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出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正本及复印件; 3、出口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5、发证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限制出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出口的,依照其规定。 限制出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限制出口的货物目录,应当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第三十六条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