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票人丧失追索权的情况有什么 |
释义 | 持票人丧失追索权的情况如下: 1、超过法定期限。法定期限主要指承兑提示期限、付款的提示期限及拒绝证书的做成期限等。 2、追索权人未作成拒绝证明。 3、抛弃追索权。持票人自愿抛弃追索权的法律并不禁止,因而追索权可因明示或默示抛弃而丧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68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