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户籍购房资格审核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户口家庭 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资质审核必备单和《购房承诺书》。 北京单位集体户口家庭: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资质审核必备单和《购房承诺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现役军官、武警警官的家庭成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和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相关阅读:京籍单身与京籍已婚家庭购房资格的区别 1.京籍单身家庭 京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再新购住房。 京籍成年单身家庭如果想在通州买房的话,需在京无房且只能购买1套。 2.京籍已婚家庭 已拥有1套住房的京籍已婚家庭,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京籍已婚家庭,不可以再新购住房。 京籍已婚家庭没住房的,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若已有1套住房,需户籍在通州区且落户3年及以上或户籍在其他区,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宅。 一、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材料要有哪些 申请购房家庭应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等材料。 对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时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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