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企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释义 | 第一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城镇集体所有制轻工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镇集体所有制轻工业企业(包括本系统内其他行业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第三条 轻工业集体经济是轻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条 城镇集体所有制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全部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不得侵吞、挪用、非法占有、平调。 企业的财产包括什么?                                                                            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各种形式的积累、按规定提取的各项专用基金等有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第五条 员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员工(代表)大会按《条例》和企业章程行使权力。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对员工(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员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综上所述,集体企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很详细具有很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正常的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企业管理的条例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十三条 企业享有产品销售、物资采购权。企业有权自行选择供货单位,购进生产需要的物资,自主进行物资调剂;有权自行销售本企业的产品,或自行选择商业企业销售本企业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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