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的是: 1、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清楚; 3、发包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写清楚; 4、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5、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形; 6、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以拖延结算为由拒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若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工程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另外,因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法律直接赋予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也不能直接采取扣押、留置等方式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二、能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能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有: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且未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完成的; 3、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拒绝修复; 4、承包人非法分包承包的建设项目。 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是违法行为,无效,严重损害发包人的合法权益,使发包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工程发包合同内容有什么 工程发包合同书写,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期限; 3、工程合同总价; 4、材料、设备供应; 5、工程质量及验收检查; 6、施工设计变更; 7、双方对事项负责; 8、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9、违约责任和奖励规定; 10、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