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工程遇到了纠纷怎么办 |
释义 | 做工程遇到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追要拖欠工程时需要哪些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比于一般合同纠纷关系更为复杂,所以对证据的要求更高。追要拖欠工程款时通常需要下列三类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主体诉讼资格是前提,如不能证明主体资格,法院会不予受理。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涉及招投标的,还应当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包括工程预算、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收付款凭证; 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如果发包方对工程量或结算书未确认,就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现场记录;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确认的签证;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书面材料。 一、合同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社区法人登记证等登记材料,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建立的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表等; 3、证明施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如工程预算、决算报告等,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当事人共同确认工程量和质量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和清单,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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