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利;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2、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