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由谁承担?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公司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和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区别。在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公司只需支付部分工资福利费用,五级、六级伤残员工每月可获得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领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如果公司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公司全部承担。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几个部分。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在治疗工伤期间,公司只需支付部分工资福利费用;五级、六级伤残员工每月可获得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领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费用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而如果公司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公司全部承担。 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二、交通、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公司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工伤职工到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公司按照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伤要接受治疗的,停工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等等。 结语 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一些工作风险较高的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可以让员工在治疗期间得到公司部分工资福利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支付,而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公司则需要承担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和误工费等几个部分。因此,公司应该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