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贵阳户口迁移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并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书面申请; (2)迁移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抵押需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迁入地派出所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进行受理和审核,派出所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3、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户口本的填写要求如下: 1、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2、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需要申请迁入迁出,办理新的户口本,应按照规定填写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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