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离婚协议书分房写错地址和房产证不一样?这房子我能卖吗? |
释义 |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市场价值分割。夫妻双方出资购房,不论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或装修费用,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购买的不动产,子女名下,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才能分割,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中房屋地址与房产证不一致,如何处理房屋产权问题? 当离婚协议书中的房屋地址与房产证不一致时,处理房屋产权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步骤。首先,您应该仔细检查离婚协议书和房产证的内容,确定确实存在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其次,您可以与前配偶协商解决此问题,寻求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例如修改协议书或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手续。如果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产权纠纷。重要的是保留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书、房产证、书面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支持您的主张。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情况的具体建议和指导。 结语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分割。根据情况,房子由一方出资取得的,按市场价值支付一半给未得房一方,剩余本息由得房方偿还。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出资份额共有。若离婚协议书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可与前配偶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咨询律师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产权纠纷。重要的是保留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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