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黑龙江省里要求各市县,从9月23号开始发补贴,9月24号开始上报前一天补贴发放情况,9月30日前,要求黑龙江全省大豆、玉米水稻生产者补贴发放到位全部发完。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的通知》 收到补贴资金后,要根据 当地相关部门提供的分户数据及相应补贴标准抓紧进行补贴公 示,并于公示结束后、9 月 30 日前通过粮食补“一折(卡)通” 完成补贴资金兑付。要与相关金融部门搞好衔接,减少补贴拨 付环节,提高兑付效率,不得转回国库核算,不得通过不必要 的银行周转。严禁补贴资金“体外循环”,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补 贴资金,严禁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 抵扣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