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折迁是否能补偿 |
释义 | 怀孕期间折迁一般是不能享受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未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还不算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因此,其不能享受拆迁补偿。 一、未出生的婴儿能成为被保险人吗 未出生的宝宝,属于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也不能成为被保险人,市面上有一些妊娠期的母婴险,本质上其实仍然是在保障母亲在怀孕期间出现意外的风险,是以母亲作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保险,被保险人仍然是母亲,而不是未出生的宝宝。 二、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全部撤销后会有什么影响 只要持股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 人 ,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三、胎儿能继承遗产吗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要保留胎儿的份额,但是胎儿只有出生后才能真正享有继承权。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