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抬头错误能否更改? |
释义 | 如果发票抬头开错了,就不能直接修改。因为先开具的发票是多联单,如果在单联的发票联上进行更正,就会导致与原开具的发票存根联的内容不一致。最合法的处理方法是把这张需更正的发票联进行作废处理,交回税务机关,只要不是虚开,应按客户的正当要求重开,不能拒绝。 法律分析 如果发票抬头开错了,就不能直接修改。因为先开具的发票是多联单,如果在单联的发票联上进行更正,就会导致与原开具的发票存根联的内容不一致。最合法的处理方法是把这张需更正的发票联进行作废处理,交回税务机关,只要不是虚开,应按客户的正当要求重开,不能拒绝。 拓展延伸 发票抬头错误处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票抬头错误是指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或者地址不正确。对于发票抬头错误,应当由购买方负责重开,不得要求开发票人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发票抬头错误属于购买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违规行为,开发票人不应承担责任。购买方应当承担重开发票的责任,并确保发票抬头正确。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购买方不得以购买方名称或者地址不正确为由拒绝接收货物或者提出退货要求。因此,购买方应当积极配合开发票人进行发票重开,确保税收征收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发票抬头错误属于购买方自身违规行为,开发票人不应承担责任。购买方应当承担重开发票的责任,并确保发票抬头正确。 结语 发票开具错误时,应及时更正。但需注意,先开具的发票是多联单,更正后需将整张发票作废并交回税务机关。若客户正当要求重开,应按要求重开,不能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九条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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