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入伙程序如下: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将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告知新合伙人; 2、新合伙人入伙后,取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相同的地位,即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责任。但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在新的合伙人入伙条件中,最重要的是合伙企业的既往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