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籍地户口如何迁回已婚家庭 |
释义 | 离婚后,双方户口需分别迁出并办理迁移手续。每人将获得一个户口本。然后,分别前往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户口迁移证,注销原户籍地的户口,并将户口迁入新地区。在办理迁入手续时,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如有疑问,可到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咨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是什么?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是什么?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地人在北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当事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结语 离婚后,户口的迁出和迁入需要按照具体手续进行。首先,双方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然后,根据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的规定,办理迁入手续。对于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地人在北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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