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的户口怎么迁出 另一方不同意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男方不同意对孩子户口进行迁移的话,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求助,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劝说,如果调解无效的话,则会根据离婚判决进行办理迁移户口的相关手续,但需要在户口登记簿里面注明原因。 离婚后,如果男方不肯配合给孩子迁户口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去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孩子户口迁移到妈妈这边分两种情况:1.协议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等。2.诉讼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等。 综上, 迁出孩子户口主要可以通过协商、向公安机关求助及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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