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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有哪些法律风险
释义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风险有:
    (一)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必须是基于子女利益。如果明显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这样的行为将违法。例如,贷款买房,父母与子女共有。但用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与银行签订借款,此行为对子女财产的处分显然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也就是说,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将不能抵押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
    (二)加剧父母离婚时的纠纷。如果房产被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离婚时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谁就可以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产。这将导致夫妻在离婚时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三)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也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一、民法典中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规定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二、夫妻双方离婚后如何把房子留到孩子名下
    离婚后,夫妻双方将房屋分配到子女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未成年子女将房产转让给未成年子女,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双方可以亲自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转让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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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