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2017年山东大病医保新政
 一、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二、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山东省职工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在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具体的范围将有社保局和财政厅进一步确定。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个情况不在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一)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二)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四)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五)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六)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七)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八)按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三、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疾病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四、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20元。
 五、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起付线:20000元;超过起付将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二)报销比例:60%;
 (三)最高报销额度:20万元。
 六、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身份证;
 (二)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三)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