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承担发票的税收? |
释义 | 单位和个人需要发票时,可以凭经营业务的书面证明到指定场所由税务人员代开。纳税义务人在申请发票时需缴纳税款。丢失发票联不可要求原开票方重开,需提供对方证明并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原开票方核对后出具书面证明。 法律分析 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场所,由税务人员代为开具。依法应当纳税的,在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应缴的税款。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 拓展延伸 发票税收责任归属:谁应该承担发票的税务义务? 发票税收责任归属是一个涉及税务领域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票的税务义务应由开具发票的一方承担。具体来说,通常情况下,发票的开具方应负责支付相应的税款。这意味着,如果您开具了发票,您将需要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责任的具体分配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合同约定或特殊税务规定等。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税务顾问,以确保您正确理解和履行发票税收责任。 结语 发票税收责任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票的税务义务应由开具方承担。一方丢失发票联时,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而需提供证明并附上复印件。税务责任的具体分配可能因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顾问以确保正确理解和履行发票税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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