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走破产清算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 4、清算终结,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 5、注销登记,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一、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公司宣布破产的流程如下: 1、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受理; 3、指定破产管理人;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5、审计、评估; 6、接受债权申报; 7、召开债权人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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