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具有以下情形时具有劳动补偿金:(1)劳动者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不需给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除外; (2)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给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支付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