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企业和社会团体是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主体,国家在政策环境、制度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