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而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个人情况,如果被保险人隐瞒或者故意不实告知导致保险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但是,在重疾险理赔时,保险人必须以医院诊断结果作为理赔的唯一依据。如果保险人拒绝理赔,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隐瞒了与重疾相关的信息。如果保险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或者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了自己的身体状况,保险人拒绝理赔则属于违法行为。 特别是在艾滋病情况下,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侮辱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在保险理赔时,保险人也不得以患艾滋病为理由拒绝理赔。如果保险人以患艾滋病为由拒绝理赔,则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