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外籍员工如何合理扣缴个税 |
释义 | 外籍个人年薪5万元,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应按月计税,根据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当月工资为0的外籍个人,应将年薪减除费用扣除额后的差额除以12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费,再用差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计算,应纳税额为7075元。 法律分析 问题:我单位雇佣外籍个人,每月不支付工资,到年底时如果完成任务支付给其个人年薪5万元,请问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提示:外籍个人的当月工资为0,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应用年薪减除费用扣除额2000元后的差额除以12后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费,再用差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50000-2000)/12=4000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125 应纳税额=(50000-2000)*15%-125=7075元 结语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于单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上所述。对于该单位雇佣的外籍个人,由于其当月工资为0且低于费用扣除额,需要将年薪减除费用扣除额后的差额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费。根据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7075元。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税法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成立的企业,参照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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