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速裁一般怎么判 |
释义 | 速裁一般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按照量刑幅度处以刑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认罪认罚有问题的,会改为普通程序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于速裁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6、其他不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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