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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吗?
释义
    残疾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的,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普通教育机构要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义务教育法》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病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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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7: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