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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役权必须要登记才能受保护么
释义
    地役权的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要件,登记不是地役权设立的必要条件,不登记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地役权的特点有哪些吗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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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