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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办港澳证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需要携带一系列材料,主要包括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3张、户口簿上的地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自备黑色或蓝黑签字水笔。申请人需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申请人浅蓝色/白色底正面半身彩照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办
    法律分析
    一、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3张(通行证照片有一定的标准,一般你去指定的地方照相给他们说是港澳通行证照片,他们会自行处理的);
    2、户口簿上的地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在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时,建议自备黑色或蓝黑签字水笔。如果你是国家公务员、银行职员、现役军人等国家限制出境人员,请按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背面的要求,进行相关手续补充。
    二、港澳通行证办理方式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需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申请人浅蓝色/白色底正面半身彩照(2寸照片,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没有身份证的小孩,首先带小孩照相,事先说是办通行证的,就会拿到上传相片回执和相片,再拿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或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出入境处填好一张表,交相片和回执、复印件,原件查一下,交钱,拿取证回执,就可以等拿证了。除了照相要带小孩去,去入境管理处也要带小孩去,办证人员要用摄像头给小孩也拍张相片。
    三、办理需要花费的时间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单独受理签注:7个工作日;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签注8个工作日;窗口申请、邮政代办点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个别地区在当地出入境的微信预约办理只需要7个工作日。好消息是现在几乎所有大中城市都有签注自助受理机,5分钟即可办好港澳签注,但仅限持卡式通行证。
    拓展延伸
    港澳通行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关于启用2000版港澳通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传发〔2000〕1386号),申请办理2000版港澳通行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3.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其他有效出境入境证件;
    4. 申请人需提交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证》正本;
    5. 申请人需提交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正本;
    6. 申请人需提交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正本。
    以上材料需提交齐全,否则将无法办理港澳通行证。
    结语
    港澳通行证的办理需要携带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3张、户口簿上的地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需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申请人浅蓝色/白色底正面半身彩照(2寸照片,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没有身份证的小孩,首先带小孩照相,事先说是办通行证的,就会拿到上传相片回执和相片,再拿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或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出入境处填好一张表,交相片和回执、复印件,原件查一下,交钱,拿取证回执,就可以等拿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上述护照和证件,前往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简称澳门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
    (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澳门出生的中国公民及其在澳门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及在其成为永久性居民后在澳门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澳门出生并以澳门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人;
    (四)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澳门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人;
    (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澳门为永久居住地的其他人;
    (六)第(五)项所列永久性居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澳门出生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以上居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并有资格领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为:有资格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领取澳门居民身份证,但没有居留权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迁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效旅行证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离开香港特别行政区,无需特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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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