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没留遗嘱房产怎样办理 |
释义 | 老人没有遗嘱,房产按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般而言,遗嘱的内容包含了指定应继分和遗赠等事项。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遗嘱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自己死亡的,子女本该继承的份额,可以由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主要内容为: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遗产分配规则: 1、份额均等原则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适当照顾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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