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后,如何迁回农村? |
释义 | 农村户口可以迁回原村,但需获得村委会同意和证明。迁出户口需申报迁出登记并注销户口。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的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获得公安机关批准。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建住宅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分析 户口从农村迁出是可以迁回去的,但是需要迁回的村委会同意并出具证明。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拓展延伸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后,如何办理迁回农村手续?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后,如果想要迁回农村,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迁回手续。首先,您需要向所在城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迁回政策和要求。一般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等。其次,您需要填写迁回申请表,并提交给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您需要办理注销城市户口手续,并办理迁回农村的新户口手续。最后,您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社保、医保、教育等方面的转移手续。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迁回农村手续。 结语 农村户口迁回城市需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您需要向所在城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办理注销城市户口手续,并办理迁回农村的新户口手续。同时,还需办理社保、医保、教育等方面的转移手续。请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确保顺利办理迁回农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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