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怎么加经营范围 |
释义 | 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流程: 1、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和委托书; 2、回到公司填写,因为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求股东和法人签字,所以要拿回来填写; 3、所有表格完成后,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局变更排名。更改后有回执。最后带回执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取回新工商执照后,携带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国税、地税变更备案公章。 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流程: (一)先到工商局去领取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委托授权书。 (二)回到公司填写,由于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股东和法人签名,所以要拿回来填写。 (三)当所有表都搞好后,再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排位做变更。变更完有回执。最后带回执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四)取回新工商执照后,带上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公章到国地税做变更备案。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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