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保险公司拒赔冠动脉搭桥术,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手术记录作为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该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对损失进行赔偿。被保险人提供手术记录作为证据,可以帮助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的真实性和损失的程度,从而减少纠纷。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应当履行保险义务。 2.《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其指定的受益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查勘,了解事故情况,评估损失。 3.《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据,如依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应当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有关机关的意见。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手术记录等相关材料作为证据,帮助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的真实性和损失的程度,促进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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