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农田看护房怎么规定 |
释义 | 基本农田看护房的规定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一、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该条法律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因此,农民在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即在耕地上自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如果耕地遇到征收,征收部门只会给予土地的补偿款,关于耕地上违法建设的房屋,是没有补偿的。因此,在耕地上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任意在耕地上建设房屋是有风险的,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擅自在自家耕地上建设房屋,否则,在耕地遇到征收时,地上所建的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二、非法占用耕地的怎么判刑 非法占用耕地的判刑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大量耕地破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物或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十亩以上耕地严重破坏或污染。 三、基本农田怎么变更一般耕地? 基本农田是不可能变成一般耕地的,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因为基本农田是从耕地中划出来的优质耕地,是耕地中的精华。对于基本农田,国家实行永久保护制度,不仅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还会将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因此,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基本农田是不可能变成一般耕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应当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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