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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
释义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其实就是指通过纳税单位来进行申报,一般一些工薪族都会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来进行申报。单位在给职工发放工资时会直接扣除还有个人所得税两项费用,如果人没有向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单位在计算职工个人所得税费时,就会统一按照5000元起征点的标准来计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将填写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申报给了单位,那么单位就知道了职工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了,单位每月在计算职工个人所得税时,就会按照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来抵扣,这种方式对于职工来说,比较方便,职工第二年不用自己到税务部门办理汇总清缴了,单位每月在发放工资时,就自动将专项部分进行扣除了。
    2、对于不愿意将个人信息提交给单位的用户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自行申报的意思就是纳税人自行将申报信息递交到当地的税务部门,不经手单位,这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专项附近扣除部分的税费每月不会进行抵扣,单位仍然是按照5000元起征点的标准来给职工计税的,纳税人到了第二年的时候,需要自行去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税费汇总清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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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