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为主犯? |
释义 | 共同犯罪中可以都认定为主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属于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应分别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起主要作用者为主犯,三人以上组成固定犯罪组织为犯罪集团。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其他主犯,按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规定,主犯是指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发起、组织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主犯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手段和方式、犯罪的后果等。一般来说,主犯应当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主导犯罪行为,并对犯罪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此外,主犯还需要具备独立的刑事责任能力。在共同犯罪中,认定主犯需要综合考虑每个参与者的行为、意图和作用,以确定谁是主犯。因此,主犯认定标准及其适用条件是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和判断的。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结语 在共同犯罪中,认定主犯的标准及其适用条件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手段和后果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的。主犯应当具备明确的犯罪意图、主导犯罪行为,并对犯罪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此外,主犯还需要具备独立的刑事责任能力。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分析和判断每个参与者的行为、意图和作用,以确定谁是主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