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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释义
    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被告知诉讼权利的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出来后工作能保住吗
    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出来后工作能否保住要根据实际情况。
    如果只是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从看守所出来,就说明无罪,工作应该可以保住。如果和单位有劳动合同,单位是不会随意开除员工。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人、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二、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什么
    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申请复议的权利。
    4、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
    5、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6、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7、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
    8、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
    9、进行辩论的权利。
    10、请求调解的权利。
    11、自行和解的权利。
    12、提起上诉的权利。
    13、申请再审的权利。
    1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15、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6、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7、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18、一方当事人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
    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3、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回避的权利。
    4、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6、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7、有要求核对、补充或者改正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和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
    8、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9、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权利。
    10、在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11、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1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1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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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8: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