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如何应对?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丢失可能导致纠纷解决困难。在未过户之前丢失合同可与对方补签,但过户后丢失将失去解决纠纷的依据。法院可能不受理无合同证据的案件,使购房人有可能输官司。售房人同样面临类似问题,如买方不认可违约行为且卖方缺乏证据,后果自负。购房者应妥善保管合同,如丢失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具体补救措施根据不同时期而定。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能补 1、二手房买卖合同不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在过户之前丢失买卖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再补签一份即可。 2、如果在过户之后丢失,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生纠纷就失去了解决纠纷的依据。 3、如果到法院去起诉,因为没有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法院受理了,因为没有合同作为证据,在对方不出示合同也不承认的情况下,购房人很可能会输官司。 4、对于售房人来说丢失合同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买方违约,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买方不认可违约行为,卖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 结语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因此购房者必须妥善保管好合同。如果不慎丢失,采取的补救措施有所不同。在未办理预售登记前,可将剩余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在预售登记后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到预售登记机关注销原合同后重新签订;在预售登记和银行按揭办理完成后,需按照前述步骤办理手续,并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若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可能导致解决纠纷的依据缺失,因此购房者和售房人都应妥善保管合同,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