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书兹有申请人张,女,生于年,身份证号:,本人现定居武昌区武珞路五巷46号号,户口属武汉市公安局中南路派出所管辖。现因本人母亲(姓名:周,身份证号:)已退休,年过6旬体弱多病,特申请将其户口迁入武汉市,在我身边便于照应和护理。望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予以批准为盼。敬呈批准申请人:张20年月日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扩展资料: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书;(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5)其他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