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给别人银行卡用,对方犯罪,我怎么判刑 |
释义 | 借给别人银行卡用,对方犯罪,可能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卡被人用人借用犯法,卡的所有人,也就是卡的主人要负法律责任,根据银行卡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当是实名制,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使用,一旦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第五十三条 持卡人的权利: (一)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不符服务质量进行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账单,并有权要求对不符账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 (四)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另有判决的除外; (五)持卡人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第五十四条 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照发卡银行规定向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二)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 (三)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 (四)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