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一天可以办好吗? |
释义 | 一、离婚证一天能办下来吗 1.《民法典》生效之前,当天就可以领到《离婚证》,《民法典》生效之后,申请当天为第1天的话,最快可以在第32天领到《离婚证》。 比如:1月4日申请离婚,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2月4日至3月5日期间可以领《离婚证》,如果2月4日去,即为第32天领到《离婚证》。 2.《民法典》生效之后,若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的最后一天去领的话时间就最久,一般是在第61天。 但是,若最后一天,赶上节假日,时间可能就长了,比如,8月2日申请离婚,为第1天,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即9月2日至10月1日可以领《离婚证》,而10月1日为国庆7天假,所以最后一天为10月8日,如果最后一天去的话,10月8日领到《离婚证》,即在第68天领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是否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文是离婚登记程序中引入冷静期制度的法律依据。换言之,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但是,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无法就离婚协商一致,坚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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