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进行处理: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一方主张所有权的按市场价格评估并补偿;双方不主张所有权的则拍卖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按协议处理不受此限制。 法律分析 首先,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款项已经支付并且已经获得所有权,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即可。当然,如果另有协议,按照协议处理。 其次,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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